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6-04-24 来源:  供稿: 摄影: 审核: 

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6-04-23

同志们:

今天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召开《“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进行部署,这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做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动员广大群众了解交通安全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也充分体现了对全国所有大中小学生的关心和爱护。现在我就教育系统实施好《工程实施方案》讲两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把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随着国家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的需求迅速增加,我国道路、车辆、驾驶人员和交通设施增长很快,与此同时,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有所增加,其重要原因是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违法现象较多。据统计,当前交通事故是造成学生伤亡最大的一类事故。其中,学生上下学乘坐客车渡船严重超载、驾驶员精神不集中、疲劳驾驶等都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但也有约20%的事故是由于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学生缺乏安全意识,不遵守交通规则酿成的。今年以来,全国仍有部分地区因交通事故造成学生伤亡事故发生。如2月19日,洛阳市新安县第五高中和县职业高中的8名学生横穿铁路时,被火车撞翻,造成4死1伤。这些惨痛教训都要求我们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观念,强化安全教育、着重加强学生上、下学时的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要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管理,积极防范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配合,做好《工程实施方案》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为落实好《工程实施方案》,教育系统不仅要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还要带头学习、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教育系统要按照《工程实施方案》“五进”原则,认真落实好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的要求。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安全素质决定着我们民族整体安全素质的提高。目前在有关国家课程中,已经将交通安全知识比较系统地纳入了学校教学内容,广大中小学教师要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按照课程要求,认真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和多样化的集体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交通法规。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展以交通安全等为主题的演练活动,使师生掌握避险、报警和自救的基本方法。

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特别要注意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民工子弟学校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的指导。

二是要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城镇的中小学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不在马路上嬉笑打闹,不骑车追逐,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法规教育。各地农村中小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学生教育的针对性,教育学生在上下学时要靠公路边上行走,不要上高速公路;必须横穿公路、铁路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还要注意教育学生上下学时不要乘坐农用车、坚决不乘坐超载车等等。所有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在公路上开展集体活动,如确实需要,一定要取得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的同意,并与他们密切配合,制定严密的措施,切实作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三是各地要紧紧依靠当地的公安交管部门,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检查和清理,凡是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停止由学校组织的统一接送。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学校聘用的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的经历,而且最近3年内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四是教育系统要在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按照“地方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的公安、司法、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联系。与有关部门协商,选聘优秀法律工作者或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兼职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应定期向师生讲解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学校还要利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并形成制度。

五是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和遵守交通法规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切实推动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健康开展。

同志们,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是教育工作者首要职责,是坚持以人为本,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体现。我们要按照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将《工程实施方案》作为教育系统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为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创建良好交通环境,为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的到来做出贡献。

摘自《教育部网站》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发布《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和《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发布《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和《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的通知

关闭

地址:中国·河南·郑州市郑上路548号    电话:0371-86638366    邮编:450042

招生联系电话:0371-67842026  0371-67842135 0371-67842209

豫公网安备 ICP备15030149号    版权所有: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